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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27 17:28:08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7
遂宁市中心医院网站管理制度

遂宁市中心医院网站管理制度


1. 网站信息发布原则

  互联网是面向公众的传播媒体,作为具有法人效力的单位网站,所有发布的信息均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被具有不同信仰与习惯的团体及个人监督。故所发布的言论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1.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1.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1.5. 宣扬邪教、迷信的。
1.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1.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11.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信息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
   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1.12. 医院保密信息
1.13. 有损“医患关系”的信息
1.14. 侵害患者隐私的信息
 
2. 信息发布制度

2.1. 按《网站栏目责任划分》手册,各科室应发扬协作精神、认真组织收集信息、积极提供或在操作权限内发布信息。以保持网站
   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医院发展现状。
2.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网页的栏目划分有建议的权利,经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网站管理员更改。
2.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网页发布内容的审核。
2.4. 各科室指定信息员,具体收集、整理需发布的信息。
2.5. 网站管理员负责培训科室信息管理员,根据培训情况分配后台发布权限。
2.6. 所有部门、科室应主动提供或发布与本部门、科室栏目相关的信息。对未明确指定责任的栏目均有权利和义务向栏目管理责任
   部门提交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可确定是否发布
2.7.  全院职工均有义务关注网站信息,发现不良或错误信息及时报网站管理员处理。一般错误在最近一个工作日内处理。重大错误
   与不良信息立即处理。
2.8.  职能部门对分配的公共栏目除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交或发布信息外,同时有督促、指派相关科室提交或发布信息的
   责任。
2.9.  网站管理员每工作日至少审核一次留言簿信息,根据信息发布原则决定是否提交前台。或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核后决定是否提交
   前台。对公众医疗服务咨询信息提交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给予回复。

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1.  网站发布到前台的内容在保证不违背总原则的前提下,做到真实、无误,并密切监控。
3.2.  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立即通知网站管理员,管理员及时进行网页快照后删除非法内容。
3.3.  发现有关网页内容被篡改、网站不能浏览、应立即向网站管理员通报情况,网站管理员立即通知华西公众信息服务中心,协助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站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3.4. 网站管理员有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与攻击信息来源。必要时向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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